环保要闻丨深化支撑服务作用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甘肃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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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9 09:27

2023年以来,甘肃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监测领域改革成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进监测能力水平提升,致力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协同推动减污、降碳、扩绿、增长,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2023年1-9月,全省14个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均值为14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年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1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年一级标准;受沙尘天气频发影响,优良天数比率为83.6%。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6%,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7%。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稳定可控,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在加强谋划部署,强化工作基础方面,甘肃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中期评估,全面总结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推进黄河、长江流域、祁连山等典型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监测基础支撑作用。编制完成《甘肃省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评估办法》,开展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综合评估,推动县级监测站监测能力不断提升。编制印发《甘肃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为“十五五”全面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奠定基础和提供指导。

在统筹监测力量,保障监管需求方面,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祁连山生态保护和治理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为重点,统筹协调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力量全面保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导兰州、白银、定西、兰州新区监测中心对黄河流域警示片所涉问题制定监测保障方案,有力推动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在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所涉区域科学增设水、气、土壤、噪声监测点位,补充完善自然保护区监测点位,系统支撑生态保护常态化监管。定期会同有关单位召开大气、水环境质量会商会,分析研判当前现状与变化趋势,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配合相关市州大气污染防治开展走航监测,采用日常走航+夜间巡查的方式排查相关问题。指导完成全省大中型农田灌区、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土壤质量。

在深化质量管理,确保数据可靠方面,甘肃坚持“保真”“打假”双向发力,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全力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运维质量、基础保障和人为干扰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从全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86家社会化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情况和81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综合监测评估,将对数据质量问题较多机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倒逼机构规范开展监测业务,营造公平有序监测市场氛围。深化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应用,初步形成“线上把脉诊断,线下核查督办”的监管模式。

健全完善监测网络,持续推进系统治理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徐全喜介绍,为健全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甘肃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监测站建设,对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开展全方位的“监测”和“体检”,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系统和有效的支撑;启动陇南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监测站建设,全面摸清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同时组织祁连山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黑河流域中上游综合监测站申报国家生态监测综合站遴选,提档升级。

同时,编制完成《甘肃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布设方案》,构建形成以“综合监测站+监测样地”为主体的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天水、平凉、陇南跨界断面及刘家峡水库、九甸峡水库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自动预警站,延续建设庆阳、陇南2个市、县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站建设,切实保障重点河流、跨界水体和重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补充完善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部分市州地下水点位进行优化调整。推动“十五五”国控、省控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点位优化调整前期准备工作,实现省控环境空气、地表水监测数据同生态环境部联网共享。

甘肃还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三水”统筹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任务的精细化支撑作用,提升监测评估效能,持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三水”统筹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任务的精细化支撑作用,提升监测评估效能。建立完善碳监测评估体系,配置碳监测相关仪器设备,填平补齐碳监测基础能力;组织开展碳监测网络建设,在兰州市和天水市开展碳监测自动预警站和背景站试点监测能力建设。

此外,深化水生态监测试点,配合保障生态环境部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试点工作;组织对黑河张掖段6个断面、黄河流域8个断面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同时对黑河张掖段水生境自然岸线、水体连通性、水源涵养区、水生生物栖息等指标开展调查监测,同步开展相关监测评估分析研究。深化智慧监测试点,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将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纳入13个省级试点单位,并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系统”和“沙尘立体综合分析平台”2个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发布

统筹推进全省监测能力建设,坚持一手抓硬件短板、一手抓人员素质,双管齐下提升监测能力,不断强化监测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举办2023年全省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实现以考促训、以训促练、以练促学,全省监测技术人员特别是应急与污染源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持续加强遥感监测能力,与有关科研院所签订协议开展交流合作,全面提升遥感监测应用水平。开展2023年第一轮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和2023年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将全省执法人员新增纳入持证上岗考核范围,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保障。协调有关省直部门加强应急监测车辆保障,强化应急监测硬件支撑。积极争取国家黄河流域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提升黄河干流水生态、生态质量、污染源和应急监测能力。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甘肃日报每月公开全省14个市(州)空气质量和每季度公开全省14个市(州)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变化情况,推动加强环境质量监管与治理力度,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依托厅门户网站每月公开全省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省86个县(市、区)和兰州新区、嘉峪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以及地级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每季度公开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和全省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半年公开全省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情况;每年6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上年度《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积极开展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截至目前,共组织开放活动55次,线上线下共计约9500多人参加。组织省监测站、驻各市州监测中心响应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加强宣传贯彻落实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依托厅门户网站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和查询链接,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我厅门户网站申请或留言申请公开的环境监测信息全部按时高效完成回复。

下一步,甘肃一方面将加快推进全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加强在碳排放、水生态、生态质量、新污染物等方面分析研究,持续发挥监测基础支撑作用。同时,建设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地面监测站,持续推进陇南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地面监测站建设,补充建设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和加装气象监测单元,启动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做好数据联网共享,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组织完成“十五五”国控地表水、环境空气点位布设,衔接开展省控站点规划布设和优化完善。

另一方面,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全省统一指挥、区域保障有力的应急监测网络。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监测体系,协同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应急监测队伍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水平。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检)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大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力度。推动“甘肃省社会化监测机构管理系统”深化应用,加强监测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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