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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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1:40

这两天,位于杭州学院路11号的浙江省质监局办事大厅正忙着撤牌搬离,原本设了6个窗口的大厅今后只暂设一间办公室处理后续业务。

随着“权力清单”的进一步明晰,大量审批权限逐级下放,这个设立10余年,年办件量10000多件的大厅使命将尽。

两张流程图为权力下放铺路 行政许可从60天缩至15天

“144号文件,这个文件我们设计了两个流程。不仅是审批事项往下放,时间也要压缩,我们把法律规定的60天一律压缩到了15天。”

省质监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徐易北介绍,该局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始于2013年上半年的《关于认真执行审批流程努力提高审批效率的实施意见》,也就是上述的144号文件。

这份文件中附带了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审批技术审查流程图。前者标明了许可申请人从提交申请材料到质监部门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证书的时间表,其中受理2个工作日内、审查1-10个工作日不等、批准3个工作日内。

如果不计入部分许可事项的技术审查时间,一般审批最长也不超过15个工作日,比原先提速75%以上。

质监系统负责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涉及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事项,对于精度等基础数据要求较高,这就需要在常规审查外进行技术审查。为了一贯到底,文件中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图分门别类,套上了效率“紧箍咒”。

比如特种设备许可中的型式试验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出具报告;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书面结果;计量标准考评耗时较久的,60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完成。

这两张流程图相当于权力下放提供了“攻略”。徐易北介绍,除个别确需省局决定的事项外,省质监局将17大项行政许可权全部下放给设区市局(部分委托至县局),正逐步实现“零审批以及相应的零收费、零等待、零出户”等4个放权措施。

名牌产品评定转交社会组织

甬、湖、绍推行“先证后核”

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多年来,这两个由工商、质检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始终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依据。但随着新《商标法》的出台,商品全面禁止利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

在这一次的“权力下放”中,省质监局“将名牌评定等6项职权转移给社会组织管理”格外引人关注。

徐易北介绍,名牌产品的评定是根据国务院文件及国家部门规章进行的,是由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进行认定的,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应当交由市场运作。因此,今后这项工作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将交由市场主体设立的社会组织运作。

除了职权转移外,省质监局也正在宁波、湖州、绍兴等地尝试“当场许可”审批程序。

6月5日上午,宁波阿法格玛工业液压器材制造厂负责人王银灿,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质监窗口为企业办理“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材料交到窗口之后1个小时,他就拿到了新的许可证,而在过去要一两个月后才能拿到。

徐易北告诉记者,这就是“零等待”的典型案例,即企业递交完整材料并承诺做到法定许可要求,质监部门当场发证后再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核查。

“我们从许可目录中选择一些不涉及安全类的产品进行试点,如泵、建筑防水卷材等产品。”他介绍,如果在核查时发现有欺骗行为,可以根据《行政许可法》69条撤销许可。

省质监局计划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盘点试点效果,逐步扩大“当场许可”范围。并将压缩、归并行政许可目录的建议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

浙江在线记者 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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